潭教发[2006] 15号
关于授予湘钢二中等十二所学校
为市级“安全文明校园” 的通知
各县(市)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、教育局、公安(分)局,各市直学校(含民办学校)、企事业单位完全中学:
根据市三委局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》(潭教发[2004]35号)精神,我市各校深入开展创建“安全文明校园”活动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经“湘潭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”考核验收,决定授予下列11所中小学为市级“安全文明校园”(排名不分先后)。
湘钢二中 湘大子校 湘潭县一中
湘潭县响塘乡南谷中学 湘潭县石潭镇中心小学 湘潭县一职
湘潭县江声实验中学 湘潭县云龙实验中学 湘潭凤凰中学
湘潭县乌石镇群奇希望小学 雨湖区江南小学 雨湖区曙光学校
希望以上获得市级“安全文明校园”称号的学校,再接再厉,再创佳绩。未达到市级“安全文明校园”要求的学校,要加强领导,落实措施,积极开展创建“安全文明校园”活动。
湘潭市综治委 湘潭市教育局 湘潭市公安局
二○○六年五月二十三日
主题词:学校 安全 文明 通知
湘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5月23日印发